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2009-02-27
今天是嘛好日子
昨天上午陪室友姑娘去借户口,她今儿领证。晚上回来,就看见铁柱同学告我,要不要做她的伴娘,去青海湖。今儿刷网,看到饭团姑娘也领证了。
上年纪啦,一遇到别人结婚,我比当事人都高兴。像我室友姑娘还陷在深深的恐婚症之中,而我激动地呀手舞足蹈,觉得自己好幸运,可以陪她去领户口,怎么说也是沾喜气呀。
我已经赶上第三拨结婚浪潮了,而自己却还是那个小铁皮,背着大大的背包眨动着好奇的眼睛望着这个苍茫的大世界。唯一不同的是,内心里有发条在转动,他能听到什么叫做,心意不朽。
这些年来,我承认自己唯一的变化就是从持续了近十年的十七岁里走了出来。按理说十七岁之后该过十八岁呀,而我就像浦岛太郎一样,一下子老了。于是就这么大了,二十六岁。
二十六岁了呢。每一次在校园里,总是没法回答别人“你大几了”的问题,不得不暴露自己其实是个老师的事实。总是得到一阵惊奇的回答,“这么年轻的老师呀”。公交车上,司机师傅问我,你有二十吗?我……我那时很不好意思地承认自己好大了,已经二十六岁了。司机师傅也点头表示同意,那是不小了。
自己总结出了二十二条军规:
1、人生在不可避免地走向庸俗。
2、生命是一场幻觉。
我承认第一条的永恒真理性,但在任何时候,我只遵从第二条原则生活。
如今的我,因为认识到了自己人生的原则,活得反倒很轻松了。
不是不知道自己在一些人眼中很怪异,可他们哪儿知道我这个快乐的单身汉美好的生活呀。如果你不知道你不在我这场巨大的幻觉里沉浮,不能体会那上穷碧玉下黄泉的快感,又怎么可能介入我的生命呢,又怎么又资格把庸俗的生活带入我的幻觉里呢。
每念及此,就觉得他人就是地狱呀。
一个人的日子好快乐,做怪阿姨的日子好快乐。不是不清楚,既然我都承认这是一场幻觉了,可见理性支配下,我知道人生的走向,一切都清楚得很。但是袁朗的那句话总是在支持我,“我还没玩够呢”。是呀,我还没玩够呢,那天我背着小白奔向教工食堂吃饭,这句话在心里暗自作用,那瞬间我真快活。
我相信每个人都不能放弃追求幸福的权利,但也相信自己爱过了,就没法重复那时的感觉。我是一懒人,所以一辈子只能爱一只。人生虽然最大的悲剧莫过于“我爱的人不爱我”,但既然如此又何必把人生浪费在这个永无答案的命题上呢。在这一点儿上,我的确已经过早放弃了自己的命运,放任自流。然而就是这种放任反倒让我轻松。人生这么长,我们没理由否定可能性,未来的事,交给未来的自己处理。过好现在,过好此刻,珍惜相聚的时光,眼前人。做一个享乐主义者。
是的,我享受现在的生活,比任何时候都喜欢现在的自己。自己终于渐次接见了很多很多年前理想中的自己,我原以为这一切与年龄有关,后来又否定了这种猜测。但现在看来,说到底这一切仍与年龄有关。年龄给了我以前从不可能有的智慧和力量,也给了我通脱与自然。看惯了这世间所有离合,才知道能把握住的永远只有自己和自己想要去的生活。
日子就像穿在身上的一件破衫子,你要是觉得它破它就是破,破到你抬不起头来。可是,你要是稍微有点儿娱乐精神,想想这破衫子是多么凉快,多么CULT,多么特立独行,想想你心里一直追求的美学到底是什么,何必屈就人世的眼光呢。
一路走着、成长着、衰老着、变化着,但说到底,内心深处那个真正的自我从来都没有改变过。爱着的,恨着的,热烈拥抱着的,也从来没有失去过。只不过我们学聪明了,知道什么该说什么不该说,什么可以被提及,什么需要变成树洞再堵上一团泥。我们其实比任何时候都清醒,也因此比任何时候都看上去更为迷糊。明眼人知道我们在装糊涂,但是他们不会说出来。因为是金子总要花光的(是的,花光!),我们看着彼此长大,谁不知道谁那几斤几两。
多好呀,我们一生中最美好的时代。就算不抽叶子也可以活在漫长无尽的幻觉里。明天还要作伴——这话说出来让人肠胃虚弱,但是我亲爱的,请你自由地……









评论
周围的朋友一拨拨的结婚了,我还是这么自由,未尝不好。